对于结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对结婚申请进行处理:1、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证件材料齐全的,依法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不予登记;3、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证件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对于结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有哪几种处理方式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